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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编辑:驾驶网    来源:驾驶网    2009-06-05    👁6457  

 

现场心肺复苏法

心肺复苏术是用于呼吸和心跳突然停止、意识丧失病人的一种现场急救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来向患者提供最低限度的脑供血。呼吸心跳骤停,医学上叫猝死,多见于冠心病、溺水、电击、雷击、严重创伤、大出血等病人, 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家庭和工作单位,多来不及送医院抢救。在发病4分钟内能开始进行正确有效的心肺复苏术,能救活无数的猝死病人,因此,让更多的人掌握现场心肺复苏术,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

当病人突然倒下时,首先应边摇边喊病人,判断是否失去知觉,有无呼吸心跳,无反应,应立即开始做心肺复苏术,其步骤如下:

1、病人的准备:将病人平卧在平地或硬板上,当病人有外伤(如骨折等)时,要小心搬动,以免加重伤情。保持病人气道通畅,可用仰头—抬颏(或托颌或托颈)法,使病人的口腔、咽喉轴呈直线,防止舌根、会厌阻塞气道口,方法是操作者一般站或跪在病人右侧,左手置病人前额上用力后压,右手指放在病人下颌骨下沿,将颏部向上向前抬起。

2、口对口吹气: 口对口吹气是向病人提供空气的有效方法。方法是:抢救人员将置于病人下颏的右手向下压其颏部,撑开病人的口,左手的拇指与食指捏住病人的鼻孔,防止呼入的空气逸出。抢救人用自己的双唇包绕封住病人的口的外部,形成不透气的密封状态,然后以中等力量,用1--1. 5秒的速度向病人口中吹入约800毫升空气,吹气后,抢救人员即抬头侧过一边,作一次深吸气,待下次吹气,如此按每分钟12次的频率反复进行,直到病人有自主呼吸为止

3、胸外心脏按压:目的是通过朐外心脏按压形成胸腔内外压差,维持血液循环的动力。方法是抢救人员在病人右侧时,其左手掌根部置于病人胸前胸骨下段,再将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婴儿可用食、中指尖,儿童可用一只手掌根),两手的手指翘起不接触病人的朐壁,伸直双臂,肘关节不弯曲,用双肩向下压而形成压力,将胸骨下压约3.54.5厘米(婴儿1.52.5厘米,儿童2.5--4厘米),按压和放松相间,时间相等,但手掌不离开病人朐骨部位,反复进行,每分钟按压80--100次

4、进行心肺复苏法的注意事项 

1、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可单人或双人同时进行),按压与吹气的比例为:单人抢救15: 2,双人抢救15:2 

(1)即吹气二次(单人)或一次(双人),胸外心脏按压15次(单人)或5次(双人),吹气与按压的次数过多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2)胸外按压的部位不宜过低,以免损伤肝、脾、胃等内脏。按压的力量要适宜,过猛过大,会使胸骨骨折,带来气胸血胸。按压力过轻,形成的胸腔压力过小,不足于推动血液循环。

(3)口对口的吹气不宜过大(不应超过1200毫升),吹入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发生急性胃扩张。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病人气道是否通畅,胸腔是否被吹起。

(4)复苏的成功与终止。进行心肺复苏术后,病人瞳孔由大变小,对尤反应恢复,脑组织功能开始恢复(如病人挣扎、肌张力增强,有吞咽动作等),能自主呼吸,心跳恢复,紫绀消退等,可认为心肺复苏成功。若经过约30分钟的心肺复苏抢救,不出现上述复苏的表现,预示复苏失败。若有脉搏,收缩压保持在60mmHz以上,瞳孔处于收缩状态,应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如病人深度意识不清,缺乏自主呼吸,瞳孔散大固定,表明脑死亡。心肺复苏持续一小时之后,心电活动不恢复,表示心脏死亡。患者出现尸斑时,可放弃心肺复苏抢救。

心前区捶击术

心前区捶击术是用于的小鱼际在胸骨中部或中下部1/3作快速单次捶击。用于发生心脏停搏、心室颤动或心室性心动过速的即时,以及房室传导阻滞者在安装起搏器前发生心脏停搏的即时。一般只作一次捶击,若无反应时,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术。心前区捶击术不属于复苏术,一般不用于现场抢救,捶击虽可用于有潜在反应能力的心脏,可以引起心电效应,激起停搏的心脏恢复跳动。但不能代替有效的胸按压术,因为捶击不仅对时间较长的心室颤动、缺氧性心脏停搏、心电机械分离无效,而且可使室性心动过速转化为心室颤动,可使失血或窒息的病人发生心室颤动,所以要在有明确的指征时才能使用心前区捶击术。婴幼儿在任何情况下均禁止使用心前区捶击法。写这一节的目的在于希望不能掌握使用心前区捶击术指征的非专业医务人员,不要随便使用心前区捶击术。

急救要分先后缓急 

现场急救(或称院前急救)是指医护人员未到之前,对由于疾病、意外创伤及灾害等引起的伤害,进行就地应急处理和护理,为转运病人创造有利条件,减轻病人的痛苦,防止伤势、病情进一步恶化。人们在生活中不免会遇到一些意外事故,突然发生急病或遭受外伤,能否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置,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安危和预后,尤其对一些危重伤病员,时间就是生命,正确及时的救治,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因此,让更多的人掌握现场急救知识,遇到这些情况,就可以进行自救互救,对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有重大意义。

在进行现场救护时,抢救人员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要在迅速通知。医疗急救单位前来抢救的同时,沉着、灵活、迅速地开展现场救护工作,遇到大批伤员时,要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在急救中要坚持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大出血、神志不清、呼吸异常或呼吸停止、脉搏弱或心跳停止的危重伤病员,要先救命后治伤。对多处受伤的病员一般要先维持呼吸道通畅、止住大出血、处理休克和内脏损伤,然后处理骨折,最后处理伤口。

分清先后缓急,及时开展抢救。常用的生命指征是:

(1)神志:伤病员对问话、拍打、推动等外界刺激无反应,表示伤病员已意识不清或丧失,病情危重。

(2)呼吸: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6--18次,垂危时呼吸变快、变浅、不规则。临死前呼吸变慢、不规则,甚至呼吸停止。

(3)血液循环:正常人每分钟心跳男性为60--80次,女性为70--90次,严重创伤(如大出血),心跳快而弱,脉搏细而速,死亡则心跳停止。

(4)瞳孔:正常时两眼瞳孔等大等圆,遇光则迅速缩小,危重伤病员两眼瞳孔不等大等圆,或缩小或扩大或偏斜,对光刺激无反应。呼吸停止、心跳停止、双侧瞳孔固定散大是死亡的三大特征。出现尸斑则为不可逆的死亡。

判断创伤的程度,一般来说,轻伤是指人体仅有局部组织的擦伤或皮下血肿等轻微的损伤。重伤是指人体有骨折、内脏损伤、大面积或特殊部位烧(烫)伤、严重的挤压伤等单一或多项同时存在的损伤。危重伤是指伤病员有大出血(包括内出血)或重度脑外伤等引起昏迷、休克、呼吸心跳骤停等。现场抢救要准确判断外伤的轻重,坚持先重后轻,先急后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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