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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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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网约出租车祸死亡,滴滴称不在赔偿范围

编辑:驾驶网    来源:法制晚报    2017-03-28    👁3487  

 

3月18日早晨5时,郑州陇海快速路上,一辆出租车行驶至中州大道时,与一辆拉沙货车发生碰撞。据目睹事发现场者及亲属方面消息称,事故发生原因或为出租车追尾到货车后尾车箱,造成乘客田俊死亡,交警部门还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田俊的妻子智钰珊向法制晚报记者反映,自己的丈夫是乘坐滴滴打车的出租车,从郑州站去往卢浮公馆遭遇不幸的,而滴滴公司在其网络平台上做出的宣传,称对于服务中事故、针对乘客与司机产生的符合保险保障范围的医疗、伤残、意外死亡等费用,在车辆自身保险限额外,由滴滴建立的保险体系提供全额保障。

智钰珊称,他们与郑州滴滴办事处协商赔偿的时候,遭到拒绝,后从北京来了一位负责人,问过她们的诉求之后,告知没有赔偿责任。

法制晚报记者看到一份滴滴公司的在先行垫付的说明,以“金钟罩+铁布衫”作为比喻。滴滴公司称,对于符合平台保障范围内的事故,凡是由该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含第三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只要符合垫付范围,滴滴出行平台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因此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医药费、诊疗费急救费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费用。

记者联系到滴滴公司北京总部负责人,滴滴公司同样称对此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先予赔偿的承诺,不包括出租车业务,只涉及快车、顺风车等业务,因为出租车的业务,滴滴只负责提供一个平台,沟通乘客和出租车之间的信息需求,滴滴是没有一分钱收入的。滴滴公司的负责人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个滴滴打车APP页面,称用户在使用该服务的时候必须同意这个条款才能运行出租车业务,而该页面中确实没有承诺先予赔偿条款。

死者家属智钰珊却不认可该说法,称自己丈夫这次打车,根本不是跟出租车司机结账的,而是从网络直接划账的,自己丈夫车祸死了,没完成这次出行,而手机上还居然出现完成的提示,并从网上自动划走了车费,而这次让自己失去丈夫的行程,滴滴打车居然收完了钱给打了一个4星!

3月24日下午,滴滴公司给法制晚报发来此案的回复,全文如下:

获悉3月18日郑州陇海高架中州大道上方发生的出租车交通事故后,滴滴公司非常重视,从总部派员赶赴现场,成立专门小组处理此事。我公司对此不幸事件特别痛心,我们极其关注三件事情,并为此正在紧张工作:一是乘客家属情绪、身体状况是否稳定。我们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提供合理帮助,也将该信息及时与乘客家属沟通。二是这次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将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事故原因。三是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司机教育、车辆维护、道路完善等等,从哪些方面改善能够避免类似事故,我们也愿意将此类信息及时和出租车经营企业沟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关于部分媒体和乘客家属最关注的垫付问题,需要澄清以下信息:

1、交通运输部2016年8月颁布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是指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交通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也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做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

在本次交通意外事故中,受害乘客乘坐的是郑州市通美出租车公司所属的巡游出租车,无论通过互联网还是电信方式叫车,均属于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巡游出租车范畴。

2、今年3月15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举行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滴滴出行作为出行行业唯一代表受邀发言,承诺为滴滴专车、快车、顺风车、优步中国乘客和司机提供先行垫付保障。滴滴平台上的司乘意外综合险与先行垫付机制适用范围无论在滴滴软件中的服务协议,还是之前滴滴平台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中,均已多次明确说明。

3、在本次交通意外事故中,遇难乘客乘坐的是郑州市通美出租车公司所属的巡游出租车,尽管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但仍属于交通部划分的巡游出租车范畴。我公司愿意采取措施帮助到乘客家属,但由滴滴进行赔偿既不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出租车经营者应承担管理责任的规定,也不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尽管如此,我们愿意向乘客家属为寻求赔偿提供律师服务等合理协助。

4、部分人员受人蛊惑,围堵我公司郑州办公地点,干扰正常办公秩序,公司在不胜其扰的情况下,已经报警。我们和这些人员一样,也非常同情乘客家属的不幸遭遇,但应合理表达诉求。(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5、在对本次事件报道中,部分媒体刻意回避乘客乘坐出租车的事实,无视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出租车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提供保险保障,本身并不适用于先行垫付机制,将不同的承运人责任主体界定与保障机制混为一谈,这样将无助于促进司乘安全保障和健康平台生态,同时也伤害了平台主动为用户提供先行垫付帮助的善意,更是无视法律已经明确的责任归属准则。

6、我们希望出租车经营者可以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希望广大媒体能够专业、客观地区分滴滴平台上不同业务的属性和差异,厘清法律常识,不混淆责任和概念,不对读者造成误导,不对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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