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23年第8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1人被终生禁驾。据了解,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案例:
2020年10月24日21时许,马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三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青岛市即墨区第二职业中专西侧处时,与由西向东步行的齐某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马某某弃车逃逸。经法医鉴定,齐某某身体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马某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