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遭恶意别车致18亩麦茬被烧毁 警方:涉事司机行拘9日
来源:火情十万火急,消防车却在救援路上被一辆白色私家车恶意别车,阻碍通行。最终,火灾事故造成18.2亩的麦茬被烧毁,而涉案驾驶员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据山东省武城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武城公安”7月2日消息,2021年6月21日16时许,该县郝王庄镇辖区农田里麦茬着火,武城县消防大队两辆大型消防车到郝王庄镇执行紧急救火任务。
然而,当消防车到郝王庄镇郑郝路时,一辆白色私家车将消防车超车后,故意挡在消防车前面缓慢行驶,消防员多次鸣笛、喊话,但该车司机置若罔闻,消防员只能拨打110求助。
“这个白色车辆是从后面超过来的,行驶缓慢,而且就在路中间走。消防车又喊话又鸣笛,但是也不听,后来就报警了。缓慢行驶了有4、5分钟吧。”武城县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吴金华介绍道。
武城县公安通报称,该白车超车后,持续压中线缓慢行驶约2公里,严重阻碍了消防车正常通行。事后调查,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8.2亩麦茬被烧毁。 据武城县公安局调查,涉事司机吴某,今年38岁,山东武城县当地人,无工作单位。
对于吴某恶意别车的原因,吴金华说道:“他(白车司机)说没听见,没听见喊话,没听见鸣笛。想跟这车飙个车,最后造成了18.2亩的麦茬被烧毁。”
目前,白车司机吴某因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白车司机的行为,招致一众网友的谴责。 “不良行为,坚决严惩!” “他图个啥啊?这18亩的损失是不是也该由他承担?” “拘留期间要他抄法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特种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避让特种车辆的将被扣分和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通行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至10日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