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道路法律法规
⊚  首页 >  法律法规 > 道路法律法规 > 

厦门一干部借警车驾驶时肇事 致1死1伤

编辑:驾驶网    来源:东南快报    2009-08-22    👁2126  

8月20日晚,厦门一民警王某将警车交给非警务人员范某华(三明市某局干部,男,45岁)驾驶。警车行驶过程中,在厦门鹭江道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一伤。

昨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对该起案件做了通报。

厦门市公安局称,昨日上午,当地交警部门已经对涉嫌酒后驾车肇事的范某华刑事拘留。对私自将警用车辆交给非警务人员驾驶的公安民警王某停止执行职务、关禁闭,待事故查明后依法依规处理。

厦门市公安局称,8月20日晚9时许,公安民警王某私自驾驶警车,宴请三明来厦的朋友范某华。因自己饮酒后不敢开车,王某将警车交给也饮酒的非警务人员范某华驾驶。

范某华驾驶该警车行至鹭江道时将黄某(女,43岁)和谢某(男,39岁)撞倒。当晚10时30分,黄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勘验调查,固定证据,并依规将肇事的范某华送医院抽血鉴定酒精含量。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厦门市公安局称,昨日上午,该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该事故的处理,并要求交警部门迅速查明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情况。

厦门市公安局重申,公安民警必须严格执行警车管理有关规定和纪律。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Copyright © 2008-2023  驾驶爱好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20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