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车辆法的提案
编辑:驾驶网 来源:网易汽车 2009-03-05 👁210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汽车工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和第二大汽车销售国,摩托车产销量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汽车工业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工业,我国也步入了汽车社会。 与此同时,汽车带来的安全、污染控制、节能、防盗等问题也给汽车工业带来了挑战,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都根据人-机-路系统建立了完善的机动车法律体系,根据法律制订技术法规,实施系统化的政府统一管理制度。 将我国机动车法律体系于国际通行的机动车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确实管理机动车的主法,即车辆法。 由于缺少法律的规范,我国对机动车的管理形成了多头、重复管理的较混乱的局面。我国交通死亡人数虽有所减少,但仍处于世界第一的状况,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由于缺少车辆法,我国车辆油耗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非法生产的、不符合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实质就是摩托车)去年高达500万辆,给交通安全造成了巨大隐患,使国家税收流失,破坏了正常的工业生产秩序,但却因缺少法律依据,难以得到处理。 多年来,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人大、政协代表多次呼吁制订车辆法。例如,1997年原机械工业部以97年1号文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告,请求制订车辆法。原国家计委、原经贸委、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也为制订车辆法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有关方面关于车辆法的呼吁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但却迟迟得不到响应。为此,我们再一次请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认真考虑车辆法的制订。 (本文来源:网易汽车频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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