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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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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路费可申请报停 已缴纳费用次月退费

编辑:驾驶网    来源:新京报    2008-11-27    👁2784  

北京实行了近两月的“停用车辆无法停缴养路费”政策终止。11月25日起,北京市路政局开始临时办理养路费停缴业务。

根据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公布的通知,25日起,北京市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均可以前往申报停缴养路费,由机动车车籍所在地征稽所办理。

通知表示,报停机动车已预缴养路费的,自报停的次月起办理退费手续,报停当月的养路费不予退费。

以往机动车停驶可办理养路费报停手续。但是,公安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取消了机动车停复驶制度,致使停用车辆无法停缴养路费。

北京市路政局称,为保障机动车所有人利益,根据北京市交通委11月10日专题会意见,决定由北京市路政局自行办理机动车申报停缴养路费业务。

北京市养路费征稽系统相关人士就这次报停表示,这是为给燃油税提前做准备,养路费将取消。

这位人士表示,因为燃油税推出时间尚未确定,只能临时为车主报停。尤其是进入冬季,很多大货车的生意减少,但养路费的数额较大,对车主是很大的负担,所以临时报停能减轻他们的负担。

(本文来源:新京报 ) 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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