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命钱”谁来垫 明年将有新规
编辑:驾驶网 来源:新闻晨报 2009-10-22 👁2547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明年元旦起实行 东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建立 近日,国家出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 目前省的相关办法尚未出台,东莞也未制定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相关管理办法。 文/记者谢华兴 通讯员闫海滨 现状: 都盼基金早建立 记者从东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去年东莞交通事故造成了600人死亡、5981人受伤,其中有两三成抢救费用没有着落,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东华医院相关负责人说,该院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坏账”一年达100万元左右。 相关政策: 三种情况应垫付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三种情况中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

